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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照明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第一次理事长办公会议在山东济南召开2020年12月11日,中国照明学会八届一次理事长办公会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党委书记、理事长刘正雷主持会议。副理事长高飞、杨春宇、潘建根、魏彬、苏耀康,特邀副理事长郝洛西、官勇、姚梦明,秘书长华树明出席会议。监事长张保洲列席会议。 会议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传达中国科协2020年全国学会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中国照明学会2020年主要工作,商讨中照照明奖、分支机构管理、“十四五”规划等重要事项。会议充分肯定学会今年工作,安排部署学会下一步重点工作。会议形成主要共识如下: 一、关于中照照明奖 (一)中照照明奖要与国家重大战略需要和照明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紧密结合,要主动对标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导向,充分发挥奖励在自主创新中的激励作用,为推动照明科技进步和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正能量。 (二)中照照明奖评审委员会主任由理事长担任,委员由名誉理事长、副理事长、特邀副理事长和秘书长组成。 (三)中照照明奖评审专家组组长由理事长办公会投票表决,从名誉理事长、副理事长、特邀副理事长或秘书长中产生,连任不得超过两届。评审专家组成员从中照照明奖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评审专家与被评审的候选人、候选单位或者申报项目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审公平、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科学设置奖项,明确评审的标准、程序和方式。要更加关注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奖励,探索推动中照照明奖走向国际化。 (五)合理设立奖励等级,明确授奖数量上限。奖励等级一般不超过三级,各等级获奖数量要有严格限制,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 (六)加强奖励宣传平台的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向全社会公开包括奖励办法、评审标准、奖励进展、获奖名单等奖励相关信息。 (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充分吸纳会议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中照照明奖奖励办法》,为做好中照照明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工作,打造奖励品牌,维护中照照明奖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和荣誉性,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二、关于分支机构管理 (一)进一步加强分支机构的管理与指导,确保分支机构业务活动合章合法合规,全方位发挥分支机构作用,促进分支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二)分支机构负责人原则上由理事长、名誉理事长、副理事长、特邀副理事长或秘书长兼任,经学会审核批准。 (三)分支机构必须依章依法依规按照年度计划开展业务活动,年度计划必须报学会审核批准,未列入计划的活动和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学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按照民政部、中国科协有关要求,充分吸纳会议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中国照明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 (五)分支机构负责人工作会议拟定于2020年12月下旬召开。 三、关于“十四五”规划 (一)当前国内外形势发生深刻复杂变化,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照明行业发展面临新挑战新机遇。中国照明学会编制“十四五”规划正当其时,对于落实学会主体责任、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学会要胸怀“两个大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要站在建设照明科技强国、引领世界照明科技创新的高度,立足行业发展现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集思广益、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深入谋划。 (三)“十四五”规划要突出学科特色,彰显学会优势。学会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补短板、增优势,重点在科技引领中强学术、在服务创新中求实效、在新发展格局中有作为,要在全新的起点上谋划好学会事业发展,努力把自身打造成政府信赖、行业满意、企业欢迎的全国优秀科技社团。 会议还研究讨论了学会庆祝建党100周年的活动计划、学会标准研制、设计师培训和信息化建设等有关事项。 ——转自《中国照明网》 |